那是同学弟弟的婚礼。我接到邀请是在婚礼前的一天的晚上,也是我从新疆回到甘肃老家的第二天。原本同学没想到我回归故里,在得知我回来消息后,拨通了我家的电话。
我的同学叫周男。一个女孩起男孩的名字,纯属她的父亲想儿子的结果。周男有两个姐姐,而唯一的弟弟是在她十岁那年才有的。她的父亲得子,高兴得不得了。逢人便说,是给周男取名字的造化。弟弟有了,可周男因名字在学校没少受同学们的恶作剧。后来,周男把“男”改成“兰”,可同学们仍称呼她为周男。这事直到高考时,她父亲才知道。
周男是我的同桌。她与我家相距20多里路程。她是我们班学习委员。她性格外向,长相属没人注意的那种。身体高高胖胖,可说话的声音特好听。平时,为争桌面没少跟她斗。每次我不是投降,就是逃跑。无论文武,我都不是她的对手。这种现象,基本上持续了一学期。
我属内向性格,通过一学期的同桌学习经历,我既讨厌她又很怕她。讨厌她的原因是我怕她,怕她的原因是她明目张胆教训我。我只有干瞪眼。可从内心讲,我特别佩服她两种特长:一样是学习。另一样就是钢笔字。
周男的学习好,在班上有目共睹,而凭她的那肥胖身材能写出如此娟秀的字体,让我佩服得不得了。在第二学期,我无意间开始临摹她的字体,起初她没发现,在过去半学期后,有一次语文老师在全班提到我的作业做得整齐,字写得特有进步之类的话。当时,她的两只眼睛瞪得像牛眼,直接盯着我的笔记本。我怕她怕惯了,使劲低下头。
从这以后,我突然发现,在平时我不小心挤她一下时,她用靠我一边的胳臂肘使劲撞我,我赶快躲开,并让出自己的一部分桌面给她。这种现象,随着我临她的字,被她发现后,再也没有发生过。而且,她还给我偷偷递零食之类。起初,我不敢要,她一直给我使眼色,我就收下。我怕不收她递的东西,惹怒她,又没有我的好果子吃。每次在我接了她送的东西后,我看到她很高兴。破天荒的是,在她的脸上,我能看到她很不自在的表情。
高考那学期,有一天上自习,我突然肚子痛的往课桌下面缩,周男扔下手中的书本,背起我往距学校1里多路的镇卫生院跑。在她的身后跟了一班的同学。当时检查的结果是肠炎。后来,为这事她爱到了全校和班级的表扬。而让我不可思议的是,肥肥胖胖的她,背我去卫生院时怎跑那么快?仿佛狼追似的。
这年,她顺利地,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她向往已久的师大。在她去师大前托她的一个亲戚捎给我一封信。大概内容是:她说从她给我递零食那时起就喜欢上了我。她说,其间她给我写了好多纸条,因看到我呆头憨脑的样子,最终一张也没有给我。她还说她自己长得不怎样,在我面前很自卑。最后她说,我是她的初恋。她会把这份感情永远埋藏心里,成为永恒美好的回忆等等之类的话。读了她的信也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收到的情书。我感到很茫然。当时,在我看来,她说的话与我毫无关系。
这以后,她上师大,毕业后在中学当老师,此后她一直在教育系统工作。而为人妻为人母,那是她三十岁以后的事。
算起来,我与她近10年没见面了。这以前见面是在她师大毕业后,刚刚分配到中学当老师那年。在电话的那头,她几乎是恳求的口气希望我能参加她弟弟的婚礼。我在电话里开玩笑地说,只要不再教训我,我一定参加。她的笑声震得我耳膜受不了。
同学弟弟的婚礼是在她父母所在的村子举行的。骑着侄子的摩托车,我没有一回儿就看见同学的村子。在村口,我模模糊糊看见一个身影像她。我加大油门,向那个肥胖的身影驶去。
我刹住车,她冲到我面前,先是握手,后是拥抱。两人眼泪巴巴了好一阵。才平静了心情,她看上去脸色不错,体形还是和当老师一样,没有纵发展,也没有横发展。所不同的是,剪去了一头长发,并配戴着一副眼镜。而且,双眼流露的神情比上学时自信。到她父母的家后,她向我引见了她的做公务员的丈夫,还有她2岁的女儿。
我大概估算了一下,参加她弟婚礼的有200多人。全是她家的亲戚和乡亲,再就是她弟弟的同事和朋友。她弟弟上的艺校,毕业后在县文工团工作。和她弟弟结婚的那个女孩是她弟弟的同事。
婚礼是用传统方式举行的。亲友群里,我看见一位穿着黑色长衫的老人在指指点点。很明了,老者是婚礼总管。大门前的大树上挂了很多红绸布做的大灯笼。所有的门上贴着大红对联和大红喜字。大院子音响里先放的是秦腔,后在人越来越多后,换上了锁纳曲。那曲子吹得,在场的人都会情不自禁把自己当新郎或新娘。喜悦和喜庆之情难以言表。
中午时分,所有的亲友按辈分入席,婚礼仪式在一阵噼里叭啦的鞭炮声中开始。新郎身穿长大褂,胸前戴着大红花,新娘头顶红盖头入场。一阵掌声和欢呼声过后。由证婚兼主持人宣读婚礼程序。首先新郎新娘跪地,向天地及逝去的先人叩头,再依次向新郎新娘的父母、亲友间的长辈叩头。然后新郎新娘互相叩头。仪式完后,新郎新娘不能先入洞房,而是当着所有参加婚礼的亲友们的面,新郎掀新娘的红盖头。接着给所有的人敬酒。在新郎新娘叩头前,有一男童和一女童把肩背的小红毯,分别铺在新郎新娘膝盖下。在敬酒时,新郎拿酒杯,新娘端酒壶。像这样的场合,敬酒会持续一、两个小时。至于闹洞房,那是天黑以后的事。
我要提前走了,在同学周男送我出门时,我看见席间人们满脸流露的表情,像自己在结婚一样开心。
她送我到村口时,拉住我的手,像位大姐,或更像一位母亲一遍又一遍叮嘱和唠叨着关于我的婚姻大事。其实,这是一个很私人的事。与其他人根本毫不相干。我心是虽这么想,可咀上还是说着谢谢!她摘掉眼镜,不住擦着眼泪。但始终没有停止微笑。
然而,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在我即将离开她父母居住的这个村子之际,她用轻轻的,略带嘶哑的声音,朗诵了一段我多年以前写的诗:“眼泪/模糊了全部记忆/心跳/催促春暖花开/放飞思绪/拥抱天涯的瞬息/硕果挽着秋色/歌舞……”这首诗曾被收入一本爱情诗选集里。也许,她是从那本诗选集中看到的。
当时,没有什么理由,我平生第一次很主动,很礼仪地拥抱了一个女人。我收回双臂的瞬间,听到她在说珍重之类的话。在我跨上摩托车以后,很清淅地听到她的抽泣声。我加大摩托车的油门。我也能听到自己身体切割冬天空气的声音。尽管是冬天,可我没觉得冷。因为这是一个暖冬。
从甘肃老家返回新疆后,不知为了什么,我从来没跟她联系过。尽管我知道与她联系的所有方式。针对她,一个女人,我永远的同学。我只记住了,她很个性的名字。还有一手写得非常非常秀美的钢笔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