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通讯员任怀跃 谢智报道)9月3日,笔者从六十四团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悉,今年以来,该团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机制,各类纠纷明显下降,促进了团场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坚持定期排查制度。该团坚持月排查、月治理、月上报工作制度,每月汇总,做到“小事不出连,大事不出团,矛盾不上交”。二是健全矛盾纠纷督办制度。团、连综治机构按照矛盾性质,划分类别,分级调处,确保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对上报的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采取领导负责制。三是完善矛盾纠纷协调例会制度。团综治办积极协调整合辖区内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力量,形成了“党政挂帅、综治协调、单位联动、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四是建立纠纷调处回访制度。团综治办对各单位调处结案的矛盾纠纷,在每月例会上汇总登记,对突出的案例或可能反复的纠纷,都亲自登门回访。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该团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上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排查解决矛盾纠纷不力,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或扩大事态的,一律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对问题严重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坚决予以“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