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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素质亟待提高

2008年01月03日 15:03:00 稿源: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每逢基层民主选举,我们不难发现,总有个别顶替拥有选民资格的人员入会场,不少选民还对此种情况不以为然:不就是在表格上做个简单的标记嘛,谁去不一样!在倡票的过程中,也总会出现几张废票:选民要么不在表格要求的相应位置填写,要么就在表格内做错误的标记。更有个别的选民思想狭隘,一味从自身主观出发,对候选人持不公正的评价。

被确定为拥有选民资格的人,是组织部门赋予选民的一项权利,做为选民参加民主选举,也是选民应当履行的一种义务。选民应当珍惜组织赋予自己的民主权利,也应当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而不应当随便放弃自己的权利,由他人随便顶替自己的义务。在填涂表格之前,每位选民都应当认真听取选举现场工作人员公布的选举程序和选举操作方法,为候选人在相应表格内正确填涂标记,这既是对自己做为一名选民负责,更是对候选人负责。每位选民还应当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选票将关系到候选人的政治生命。个别的选民的在工作中不能正视自身存在的不足,思想偏颇,一味从主观意识出发,对候选人积怨,而对其做出不公正的评价。对此选民应当正视自己,走出狭隘的思想怪圈,客观权衡,对候选人做出公正的评价。

基层应切实提高选民的素质,使选民在思想上重视自己的地位,使之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履行好自己的义务。

作者:胡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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