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地普法工作的深入,许多地方把消灭普法“死角”提到了议事日程上。然而近日,笔者从一篇报道中获悉,少数执法人员竟是“灯下黑”。
报道中提到的那些诈骗、杀人犯罪嫌疑人,大都是基层普法工作人员。案发后,他们说,他们平时搞法制宣传要求群众守法,但却“忘”了将自己置入法中了。报道中将这一类人称之为“灯下黑”。
笔者认为,与目前个别地方存在普法“死角”相比,“灯下黑”的危害更大。由于这些人大都搞普法工作在一些人看来,他们甚至是法律的代言人。他们一旦触法,将直接影响公众对法律的敬仰。因此,消灭“灯下黑”应当和消灭普法“死角”一同进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普法工作收到实效。